長豐縣積極探索選調生“村官”管理新模式
日期:2020/1/20 14:58:30 稿源:公務員科 人氣:151
為了更好地加強對到村任職的選調生的管理和培養,長豐縣積極探索實行三項舉措,確保選調生“村官”下得去、呆得住、干得好。
一是強化制度保障。3+1聯系制度。實行一名鄉鎮班子成員、一名鄉鎮干部和一名村干部共同聯系一名選調生“村官”的制度。聯系人應切實履行幫帶責任。雙重考勤制度。對選調生“村官”實行村兩委和鄉鎮黨委雙重考勤,嚴格規定選調生“村官”在村的工作時間。探索建立選調生“村官”績效考核制度,更大程度地發揮潛力。生活保障制度。給予選調生“村官”生活上最大程度的保障。發放2000元安置費,辦理重大疾病、人身意外傷害保險。辦理入編和工資核定。目前,已全部落實到位。
二是提供鍛煉機會。堅持一線磨煉。分配到建檔立卡貧困村任職,參與扶貧攻堅、征地拆遷、環境整治、信訪接待等重難點工作,在“急難險重”任務中,增強能力才干。明確崗位職責。在村工作兩年期間,擔任村居書記助理,指導任職村村居黨建,提升村級黨建工作水平。發揮優勢特長,指導和幫助完善村級檔案等軟件資料。定期走訪調研。要求每周至少安排兩天深入農戶了解生產生活狀況,掌握所需、所盼。實行調研制度,要求每年自選調研題目,針對工作中的難點,提出新思路、新辦法,鼓勵在工作中帶著問題去思考解決,提升工作能力和素養。
三是拓展成長空間。納入后備干部庫。及時將選調生“村官”納入縣級年輕后備干部庫進行重點培養和管理。定期根據個人特點和表現,有側重地安排和推薦參加相關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。優先提拔使用。堅持對選調生高看一眼,厚愛一分。縣委規定,在換屆或縣直、鄉鎮領導崗位空缺較多時,優先提拔使用符合任用條件,表現成熟的選調生。
責任編輯:長豐縣委組織部相關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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